其他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咨询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咨询 事发前一天俩家因买卖发生争吵,第2天,那家老板指使其妻,儿媳妇合其妹妹,矮个女人。从家出来,看到我丈夫就打,并一直追到我家门口,后再我家门口谩骂,其妻喊:打他们。那家老板的儿媳妇的妹妹和矮个女人冲上来连挠再打,将我打倒在地。几个人一起打我。我丈夫上来护我时,被矮个女人将手咬坏,我才从地上起来,那家老板的儿媳妇的妹妹又拿一铁管打我,我用手挡,手背被打成青紫色。我上前要夺铁管她往后退,我刚一回头,被右侧的老板的儿媳妇(刑事案被告)打了右耳一下(右耳膜穿孔,法医鉴定轻伤)后我俩撕扯在一起,被市场管理人员拉开。
当时派出所说“打仗就得全拘留,不管什么原因”当时我耳朵响,警察一再劝说要和解,我因担心被拘留买卖无人管理。最后无奈答应和解,只赔偿了被打坏的衣服。
第2天,我到医院检查,耳膜穿孔。从新报案,当时接案人,也怀疑这么大的案子怎么没有记录,就轻易调解了。并表示,让去延吉检查,如果证实耳膜穿孔,就先将对方拘留,后对方在派出所找人了。并未将对方任何人拘留,而且说"其儿媳妇承认打人事实,有一人承担,其他人没有任何责任。
我想问:4个人在我家门口将我夫妻打伤,是否构成团伙犯罪案件?
检察院只起诉其儿媳妇,其他同案3人不予起诉(将我丈夫咬伤的人)同案不同审是否合理?
从案发到现在(2个多月)对方未作道歉和积极理赔,对方不接受法院调解,法院审判赔偿数额,对方给予理赔,那么刑事上一般会怎么判?
那家老板在本案中是否有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家悦(吉林)
提问时间:2010-12-12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