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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婚前房是一方名字,婚后想加另一方,还贷原因加不了名字,如何能使另一方得到相应的保障?

婚前房是一方名字,婚后想加另一方,还贷原因加不了名字,如何能使另一方得到相应的保障? 婚前房是一方的名字,婚后因为房子贷款问题加不了名,现在有什么办法使另外一方得到保障证明房子是双方共有的?因为房是几年前买的,男方负责供,女方负责出了装修的费用,但当时买房时只用了一方的名,现在由于是贷款供的房加不了名,有什么办法能使另外一方得到相应的保障,万一离婚后房子的问题如何解决?说是赠与方式去公证处了解过是不能作公证的,那立一份协议证明房子是双方共有的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乜东乜东(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4-10-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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