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的遗产继承。我是死者的弟弟,死者是我姐。死者有个9岁未成年女儿,父母健在
口头遗嘱无效
你配偶 父母 女儿 共同继承遗产
您好,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侄女的监护人是其父亲。
死者所立下的遗嘱只能处分婚后属于她的那部分财产。如果父母与死者配偶都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女儿,是可以的。死者女儿的监护人是其配偶。
可以加,最好做公正。
你好,遗嘱无效。如果她的丈夫同意是可以过户的。有父亲在,监护人是其父亲。
口头遗嘱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无效,你姐的不符合,且没有证据,一旦你姐夫否认就无法了,就只能按法定继承,由你姐夫及女儿、你父母继承,孩子父亲在、你父母不能作监护人,除非父亲对孩不利
你好,可以更改名字。
您好,口头遗嘱无效,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处分,房产证上可以加死者女儿的名字,死者女儿的监护人是其配偶。
你一般情况无继承权,除非留的遗嘱有效或第一顺序的人都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