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您好,我的生父在2004年去世,母亲与继父于2007年下半年结婚,2014年10月13日继父病逝。留下一套房子和8万元的存款以及40个月的工资,继父有一子一女。请问这个房子,我母亲同意给继父儿子,但是要公证享有居住权,可以吗?对于存款和抚恤金,该怎么样进行分,我的母亲能得多少?(备注:无遗嘱或遗赠协议,继父有一子一女,其父母健在,我母亲也有一子一女,房子的名字是继父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ych……(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4-10-20 13: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