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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案处理,但检察院不起诉,该怎么办?

网络传销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案处理,但检察院不起诉,该怎么办? 因为被告利用网络进行传销,造成多人上当,合计损失20多万元。其中原告10多万元。报警后公安经过立案处理,将案件转给检察院起诉,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民事方面法官说原告会败诉,同时说这是传销法院可以不处理。检察院没决定不起诉前法官又没这样讲。不知该怎么办。被告在公安那里承认非法经营的事实了,有口供笔录。事实被告的确是利用非法经营的手段攒到了很多钱,原告的财产的确是受到伤害。现在反而被告什么责任都不需要负责。原告该怎么办?同一种案件在湖南省发生都被法院判决了,在广东就不是一回事,广东的法律难道不一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千里马780……(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4-10-20 12:3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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