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房产过户子女
房产过户子女 我男友家,现在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是他母亲一人名下,房子是他父母的单位房(他父母同在一个单位)当时是单位宿舍,分房时应该是有他父母共同的工龄核算,不过房子是在他父亲去世之后单位让买断,由我男友一人出的所有费用,才有了她母亲现在的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他有1个哥哥及4个姐姐,他母亲心里早已将房子认同给我男友,因为其他姊妹都已成家并有房子,只有他未婚无房,其他兄弟姊妹也都同意这房子归他一人所有,但无任何书面协议类的东西,现在男友想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应有哪些手续?是继承好还是赠与的方式好?哪种方式的费用最低?但前几日我男友去房管局咨询他一朋友,那个朋友告知现在不能过户,因为有新法规说老人过早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后怕子女不赡养,请问有这个说法吗?如果有,那目前是否只能立遗嘱及让所有子女到场进行公证?公证后是否每年都要进行审核并有一定的费用?每年审核时是否他母亲及所有姊妹都要到场还是怎么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逐风女子(四川)
提问时间:2014-10-19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