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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由于矛盾激化,对方手持水果刀对我进行伤害,造成我手腕两处刀痕,就医缝7针。在判处所,经村长劝说,本着对方口头道歉,私下协商赔偿我4000元医疗补贴和误工费。后来,发现伤情损失远大于对方給的赔偿,且对方悔悟极低,到处游说自己本事。造成我心理不平衡。请问,能否重新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f745……(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0-18 10:0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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