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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公司已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已经支付了法律上该给的钱

公司已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已经支付了法律上该给的钱 想问下,员工工伤结束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协商好了公司应给他的费用,也已经给了,也签了收条等字据。等到去结算社保局的两笔费用后,算了一下,比原先少了一点,他们不乐意了,像社保局博取同情想要加钱无果,就我公又想我公司再给他们加,【原先已经看在他们的面子上给他们加过了】我公司不给加,要是闹上法庭,我公司还有责任吗?社保局的两笔费用还跟我公司有关系吗?有什么办法能制止住他们这种贪心的想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爷很优雅(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4-10-17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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