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有证据证明当初银行与你签订了空白贷款合同,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在未告知利率情况下,直接激昂利率上浮12个点,这是对你权益的侵犯。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解除与对方签订的合同,让对方依照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维护你们的合法利益。这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上你!
追问:现在银行同意解除合同,但反馈说款项他们已经打给开发商了,需要我们还款43万,再解除合同,那这是否就是提前还款,而不是解除合同,我们是刚需,买的是首套房,有能力全额还款的话,当初就不会办理贷款了。
另外,银行和我们签订空白合同,请问只有录音算证据吗?
回答:录音证据,算是证据,可以使用。银行违法操作在先,产生了法律后果不应当由你们来承担。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是可以的。
追问:请问那下一步我要怎么做呢?是继续向银监会反馈,银行所谓的解除合同前提是要求我们还款,我们不能接受,还是直接起诉银行,我们的贷款银行是工商银行,目前签订空白合同我们是没有足够证据,只有部分录音以及补充资料的时候,房产业务员通过QQ让我们补充诚信保证书的聊天记录,只签名和按手印,不写日期。
回答:应当向银监会反映,这属于他们违规操作,违规操作有二,让贷款人签订空白合同,这本身就存在欺诈嫌疑,应当事先告知利率,当国家利率发生变化时,应当告知贷款人。目前我国银行基准利率是由央行决定的,任何银行都不得自行决定利率,这就是让你去银监会检举的原因。
关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从基本层面上讲是完全可以的。像你说的,未定合同内容只在空白纸上签字,这本是就是民事欺诈行为。在双方达成借贷关系之时,双方并未就利率标准以及往后的时间内,银行是否有权单方决定利率,银行擅自提高利率,这些都是银行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但是打官司,法官的判决主要是根据,如果上面讲的问题,你都有证据证明的话是可以胜诉的,否则,就是客观上银行有如你所讲的违法行为,法官也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