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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表后公摊部位漏水维修费用该由谁承担
自来水表后公摊部位漏水维修费用该由谁承担 电梯口的公摊部位发生漏水,物业检查后发现时我进入我家的自来水管道发生漏水,让我来承担维修改造费用。请问这合理吗,我查了《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专用部位和专用设施的改造维修费用由业主或者使用人承担,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专用部位和专用设施吗?《条例》上的解释是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设施设备及场地等属于专用部位和专用设施。
我还查了《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上面规定“进户总水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分别依据产权所有关系负责维护管理”,我想问,这部分水管的所有关系是怎样的?
附: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专用部位和专用设施设备包括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设施设备及场地等,其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承担;
《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设施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
(二)进户总水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分别依据产权所有关系负责维护管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angy……(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0-16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