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签订的代理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签订的代理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进这家公司的时候,是以招聘的名义进来的,当时也不懂合同就签了,签完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单位全收,可是每天都有考勤,要看全勤的,早上7:30到岗,下午6:00下班,中午有时忙的都下不了班,每周最少有三四天下班后晚上还要进行培训 学习 加班。我们没有社保,没有福利,没有全勤奖,工资考核期前三月300元,以后600元,两年后工资达到最高考核是1067元,加考核绩效。并且给我们超额度的下达单位代理产品的销售任务,而且不让我们言明,只让说是自愿承揽业务。我们签的合同为每年一签连续签订两年,从2013年4月1日至今未续签,而我们一直上班到7月底,单位电话通知,下月开始,自谋职业,不再发工资。能否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合同是单位违约,能否证明是劳动关系,不是代理关系?有一张员工规则的,那张规则如果要说的话是以雇佣的劳动关系的角度去说的,但是代理合同上却是只是代理,有代理费和代理业务标的额递增费,可是代理合同上没有写数额。工资发放形式是 工资卡,有工资卡流水明细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律需求您帮……(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4-10-16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