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退休金问题
关于退休金问题 我婆婆今年56周岁了,以前没有工作,也没多少文化,靠国家给的低保生活,几年前她的一个在劳动局上班的朋友说能给她办退休金的事,当时的退休金只有七百多,她还说,有了退休金低保照样可以领。因为当时办这个事时花了三万元钱,都是那个人给垫付的,所以那个人必须要代我婆婆领取二十年的退休金,我婆婆觉得这对她来说并不吃亏,于是他们就定了一个协议。
可是从能领退休金的那年起,她就没有了低保。还有就是听说现在的退休金涨到了一千八百多了。于是我婆婆去找那个人商量,那个人却说只能按照合同她要领二十年后再还给我婆婆。
现在按领的钱来说早就超过三万了。于是,我婆婆想要回来,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呢,请帮我解答一下好吗?我们可不可以自己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去劳动局挂失,然后自己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92713……(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11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