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干活时腿和脸部受伤,脸上还留下了3厘米的疤痕,养了两个多月,工地能赔偿我多少损失
属于工伤,对应工伤保险条例、获得工伤待遇
人身损害
建议协商解决
赔偿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费 护理费等
同时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如构成伤残 还需支付伤残赔偿金
协商不成的 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您好!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按工伤待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