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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在外打工,无合同,两个月后,被厂方无故开除,工作后左、右手

本人在外打工,无合同,两个月后,被厂方无故开除,工作后左、右手 本人在外打工,无合同,两个月后,被厂方无故开除,工作后左、右手,手指甲掉了几个,厂方说赔偿让我说多少钱!我说1万元这多吗?我夫妻俩都无故开除,加上我的工伤,这算多吗?厂方说要不然你找律师跟我谈,他也知道,我们都是农民工,哪里有钱请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4-10-16 07:1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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