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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以经营不好为由,把孕妇作为减员对象

公司以经营不好为由,把孕妇作为减员对象 请问怀孕近6个月,今年12月10日合同到期,公司以经营不好亏损为由,要我不要再上班,给予最低标准1650元的80%支付到合同期满,再扣除个人社保部分,社保一直缴纳到2015年12月为止,个人部分要自己支付。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倾雨726(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0-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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