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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房主是否可拥有房产证和房地产证?

棚户区改造的房子,房主是否可拥有房产证和房地产证? 我是国企职工,八十年代通过企业集体集资建房获得住房一套,并获得政府发放的房产证和房地产证。
现在国家棚户区改造,在原址拆旧建新,可是,我们拿到新房快一年了,却迟迟不见应该发给的房产证和房地产证,据有关人员说:“现在的新房属小产权房,政府只发房产证,不发房地产证。”
我们原住房是持有房产证和房地产证的。
这一转换就把拥有的土地证转没了?!
本来这什么土地证其实就是个摆设,是忽悠老百姓的,有它无它没什么区别。
问题是:我现在要卖出房子,没有这土地证就不行了,买房者都要你拿出土地证。
请教律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汉东(安徽-巢湖)
提问时间:2014-10-14 11: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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