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人介绍要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但是对方提出的利息特别高。请问我国法律有没有对利息过高有规定?
答:您好,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