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在欠款纠纷中,为担保人,可是约定的担保条款不明确怎么办?我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你好,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你们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你们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即上述所有项目上承担责任。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