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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我的一位亲戚4月被车撞了,造成颅内出血,当时交通队认定的是双方责任各半。肇事者在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后,总是拖延交钱的时间。现在,我们想通过法院解决,但是有一个比较纠结的问题,就是在赔付金额上,通过哪种方式对我方会更有利一些。我们当时用医保支付的医疗费,不用医保,应是16万元,用医保,6万元,那么对方应赔付我们多少医疗费?另外,除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以什么标准赔付?到法院后,会对我方有不好的影响吗?我们会被要求支付医院实际款项吗? 需要强调一点:肇事者开的是摩托车,属于无照驾驶,我家亲戚骑的是电动车,但根据体积,速度等鉴定,被列为机动车。应该不涉及交强险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ngxi……(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1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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