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和房东之间因为维修费纠纷产生的维修费问题和提前中止合同问题
和房东之间因为维修费纠纷产生的维修费问题和提前中止合同问题 我和房东一年一签的合同,关于维修费,第一年合同上补充条款上写了:水电器大修超过六百的部分由房东承担,其余由我承担。第二年补充条款上写了:照上期合同(XX年X月X号~XX年X月X号)大型电器维修超600元的须向房东提出申请。
现在是第二年。第二年合同是我跟房东反应了维修太多希望找他报销后,写下来的,我一直以为这个条款是表示,600以上的申请,600元以下的找他报销,因为并没写600元以下的我自己负责。
我想确认一下,
问题一:因为我们在合同补充条款上写了“照上期合同(XX年X月X号~XX年X月X号)大型电器维修超600元的须向房东提出申请。”而上期合同又在补充条款上写了小额维修我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应当由房东承担这件事情还有效吗?
问题二:房东在微信上提出要我这个月住完就退房,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规定时间内退给我押金和赔偿金,我收到押金和赔偿金当天就算同意他提前中止合同,并下个月搬出。我没收到就可以拒绝退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livia……(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4-10-13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