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和房东之间因为维修费纠纷产生的维修费问题和提前中止合同问题

和房东之间因为维修费纠纷产生的维修费问题和提前中止合同问题 我和房东一年一签的合同,关于维修费,第一年合同上补充条款上写了:水电器大修超过六百的部分由房东承担,其余由我承担。第二年补充条款上写了:照上期合同(XX年X月X号~XX年X月X号)大型电器维修超600元的须向房东提出申请。
现在是第二年。第二年合同是我跟房东反应了维修太多希望找他报销后,写下来的,我一直以为这个条款是表示,600以上的申请,600元以下的找他报销,因为并没写600元以下的我自己负责。
我想确认一下,
问题一:因为我们在合同补充条款上写了“照上期合同(XX年X月X号~XX年X月X号)大型电器维修超600元的须向房东提出申请。”而上期合同又在补充条款上写了小额维修我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应当由房东承担这件事情还有效吗?
问题二:房东在微信上提出要我这个月住完就退房,我是否可以要求他规定时间内退给我押金和赔偿金,我收到押金和赔偿金当天就算同意他提前中止合同,并下个月搬出。我没收到就可以拒绝退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livia……(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4-10-13 10: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