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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30号发生的交通事故,到5号由监察院来判(判的人员是当事人的儿子)

30号发生的交通事故,到5号由监察院来判(判的人员是当事人的儿子) 我表第9.30日那天汽自行车,有点小违规,一个老太自己撞在我表弟车上,由于那老太的儿子是检察院的,事发当事没有报警,到5号那天他儿子过来说是要求赔偿1万五,由于家人都是乡下老头老头不懂法,支付了1万5,现在如果要反的话能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h……(上海-崇明县)
提问时间:2010-12-1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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