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因为甲方资金不到位原本3个月的工期现在拖延了1年半还没完工
这是可以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的
对方严重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作为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过建议在解除合同前先发函,后解除为妥。
对方资金没到位影响工期,已属严重违约,建议先协商解决解除合同事宜,无法协商的,尽快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如有疑问,可来电或约见免费咨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并有权索赔
需要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对方违约的,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赔偿
按照合同约定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