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转让受让方代偿已过诉讼时效债务,是否有权向出让方求偿
要看股份转让协议对债权债务的约定。
你们可以主张超出诉讼时效,不应赔偿。
具体要看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还要审查H公司偿还债务的真实性。
受让人自愿偿付的已过时效债务,不应向出让人主张。
根据你的描述,初步判断,不应获得法院支持。具体要看证据材料。
建议委托律师参与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1、股权转让协议对未列明的债务约定担保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股权转让协议未约定的,由A公司自行承担,与债务的诉讼时效无关。
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A公司的主张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你叙述的案情,新H公司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时,A公司已经是H公司的股东了。H公司的行为,不管其意思表示机构是如何运作的,都推断为股东的意思表示下的法律行为,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直接承担者是公司,间接承担者是股东。
所以,对于H公司自愿承担的债务,前股东不承担责任。相关损失,应当依据“商业判断规则”,由公司机关中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如:董事、经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