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间接伤害至骨折,刑事案件成立与否判别问题?

间接伤害至骨折,刑事案件成立与否判别问题? 范例1:A持砖头追打B,嘴里喊着“不要跑”。B为了防止被打倒就开始奔跑,奔跑时发生踏空事件,导致小腿骨折,A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可接受刑事处罚?

范例2:A持砖头追打B,嘴里喊着“不要跑”。B为了防止被打倒就开始奔跑,奔跑时因为A从后方投掷物品,导致B重心不稳,以至于B摔倒小腿骨折,A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可接受刑事处罚?

各位法官,这两者相似案件中都是间接至被害人受伤,在实际处理时要注意些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律是宝(云南-保山)
提问时间:2014-10-11 14: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