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你好。我想请问下这个商铺转让押金的问题
你好。我想请问下这个商铺转让押金的问题 现在就是我租凭的一个铺位,想转让给他人使用。但是我找房东说。他居然说押金不退。如果我的下家要转让我这个铺位,还需另外交两个月的房租做为押金,,后来我看了一下合同。确实有第五条这样写:
(五:押金:承租人先交两个月租金做为押金【肆仟元整】直到承租期的最后一天,记清所有费用,剩下才可退,(若中途退若者,其押金不能退回)。)
但我感觉这是什么霸王条款啊??合同这项能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oldie……(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10-11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