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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属于什么。?判我最严重是什么后果

请问这属于什么。?判我最严重是什么后果 2009年3月25日中午12点多的时候,我在一家KTV被解雇,随后我抽烟到仓库拿行李走人,但是我的烟在仓库进去后的门口就踩灭了。踩灭后收拾行李,收拾半中间朋友就进来了,我就先拿着行李走的,他最后一个走的,,走后20多分钟,这家KTV仓库就失火勒,这家KTV就把我找回来后。扣留我的身份正,消防队来救火后,调查我,KTV只被烧勒一个小仓库和一个包间,在调查期间,他们只有监控录象看到我是拿烟进去的,但是不知道仓库里面的情况,!而且鉴定是火在仓库最里面着的,而我就没有进到最里面, 
请问哥哥姐姐门,判我的话,我的结果是什么。?他们能判我么。?我今年17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rovel(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09-03-2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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