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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江夏区纸坊街的。江夏区法院把案子分到乌龙泉法庭申理。理由是区法院的案子太多了办不了才分下去

被告是江夏区纸坊街的。江夏区法院把案子分到乌龙泉法庭申理。理由是区法院的案子太多了办不了才分下去 被告是江夏区纸坊街的。江夏区法院把案子分到乌龙泉法庭申理。理由是区法院的案子太多了办不了才分下去。请问这样合适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10-10 15: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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