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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在婚姻存在期,与第3方长期保持同居关系,结原告造成精神的严重伤害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被告方在婚姻存在期,与第3方长期保持同居关系,结原告造成精神的严重伤害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被告方在婚姻存在期,与第3方长期保持同居关系,结原告造成精神的严重伤害和财产的巨大损失,第1审想给他个机会没提赔偿,但他死不悔改依然和写的资料发到当地法院,违约金5万!请问1下这是真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4-10-10 00:3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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