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无故辱骂、恐吓,可以告吗?
被无故辱骂、恐吓,可以告吗? 被无故辱骂、恐吓,可以告吗?我昨天在自己店铺玻璃门上贴了一张欠款通知和欠条(我合租人的,因为他欠我房租钱,逾期未还),并把门锁住了,他让他员工撕掉了,我们过去时看到了,我老婆就去质问了她一声“你凭什么撕我的东西”,当时火气较大,口气不太好,她就觉得我们对她不尊重了,当时走了一下,马上打电话给我,在电话里辱骂、侮辱我老婆,后来又来店里指着我老婆鼻子骂她、侮辱她,还恐吓她,我老婆就跟她吵了几句,今天上午,我们在店里装隔断门(我们怕她真的做出什么危害我们店里的事),结果她又过来辱骂恐吓我老婆,有监控录像(声音有些模糊),她这样一直跟我们闹事我们生意都没法做了,我能告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jml(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4-10-08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