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邻里纠纷
邻里纠纷 我家住六楼, 五楼住户常在我们睡觉的时候顶楼板,搞得人睡不着, 敲他门沟通也不开, 持续了2个多月。后来他敲,我们就在上面跳了, 她们家就急了,上来踢我家门,(他们家一个男的60岁,女的50几岁,女儿20几岁; 我们一家三口,我们都30岁,宝宝2岁。)。 我老公警告她们不要踢门, 她们还继续。 我老公开门后,他们家男的冲上来打人, 他们一家三口打我老公一人。 他们其中两个人被打流鼻血了, 我老公没什么问题。 楼道里面没有别人也没有监控。 打了110,110说让我们给他们承担医药费用。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是我们给他们承担费用, 难道我们是过错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x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10-08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