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不同意,而且我们不是1个省的人,有1个小孩
这是可以的
只能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并且分割共同财产。
超过一年下落不明,则可以。
在对方常住地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