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月6日刚签的房租,但房租要十五号才开始计算,我想违约,房租是13000,还押了5000的押金,
按合同履行
看对方 的经济损失
看合同约定内容
你好,就你目前的情形而言,你交的5000元押金,为签约定金,违约的话,你无权要求返还;合同约定了违约情形,但并未约定违约金的话,你无须再支付违约金。至于出租人的损失,由于你无权要求返还5000元,亦算是对其损失的赔偿了。
看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如果生效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处理,从你所说的情况从十五号才开始计算,房产应当还没有交付给你使用,那么就应当不存在经济损失的情况,建议与律师面谈为你仔细分析。
一看合同何时生效,二看对方实际有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