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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因為欠債出售股份,但是公司成立之初每次增資后,股東都將投資款額轉走vip

公司股東因為欠債出售股份,但是公司成立之初每次增資后,股東都將投資款額轉走 我們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有一個自然人股東,兩個法人股東(占公司50%以上的股份)。這兩個法人股東都由一人控制(以下稱大股東)。
      公司在成立之初,沒有完全將註冊資本投入公司,按照相關規定,一共分3次全額繳納完註冊資本。每一次注資完成后,大股東都將自己那部份投資款抽走。
公司剛開始時,實際管理方是自然人股東,後來大股東方介入管理,安排大股東的親戚進入公司管理層,並且安排他的這名親戚負責財務、採購、五金庫、銷售及在建工程。在這期間公司月月虧損,財務賬目混亂。後來大股東(自然人股東)將總經理換成他得老部下,未經過董事會和股東會任何決議。該名總經理到任后,自己給自己漲工資(在董事長批好的工資單后自己加備註),和財務主管串通篡改報銷憑證(數額小改大),並且未經過公司任何部門擅自簽訂廠區在建工程合同。
       後來,大股東方因為之前欠下鉅額債務,被債主告上了法庭。大股東再小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廠區內之前建的宿舍后全部對外賣了,錢也裝進了自己的腰包。然後他要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賣給自然人股東(小股東),小股東也願意購買他的股份。
      但是公司建立初期小股東的投資款都如數打入公司,並用在了公司建設上。大股東卻將他的投資款全部已經抽走了。後來干涉公司管理導致公司管理混亂,月月虧損。並且將公司資產私自賣掉。請問一下律師這種情況下,小股東應該怎樣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v1v1an(山东)
提问时间:2014-10-0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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