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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非法集资业务员有责任吗

单位非法集资业务员有责任吗 黄金佳投资集团是河北省政府批准的通过了部级联席会议验收的,做黄金白银的合约类交易场所,产品有自主理财,包含实物金条银条的销售和回购,提金卡,预定预售,积存金,代保管等,这些都是客户买了以后收益随市场变化而变化,这些产品也是我们指导客户开户交钱就完,除实物金客户愿意拿走的以外。还有委托理财,中立仓,客户开户后自己做单只赚不赔,我们公司给7.5月千分之。金管家,买了金条放放黄金卡里,6个月或一年后愿意提金交百分之2管理费提金,不提金我们给本钱。提前打折百分之4.94.内部福利给员工及亲属的,不向社会开放,签金银买卖委托书,给百分之4的固定收益,加浮动收益。对这些产品的合法性我们员工没法辨认,今年九月公司被封涉嫌非法集资,我们营销人员负刑事责任吗,以后负民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淑琴132……(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10-0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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