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我们2000年结了婚,2004年我们买了新房子,当时我出了6万,婆婆给了我们10万,后来装修的时候还给了我们3万,不过房照上就有丈夫的名字,今年因为丈夫10年结婚生活里一直在外面抱二奶,所以我提出了离婚,到了法庭丈夫说不想离婚,还撒谎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从婆婆那里借了13万。现在我们分居了,虽然房照在我手中,但是他能不能以丢了房照的名义从新办房照而且以婆婆的名义办,这样的时候,法律能不能支持他们?
结婚10年里丈夫的工资一直700元左右,而我的工资一直是2500多,这样离婚的时候我能不能得到我比丈夫多的工资部分?
还有10年里所有的家务事都我一个人做了,说是妻子,其实保姆而已,我想要劳务费,法律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朴素女人(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2-09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