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
我没挪用公款,但借给别人,需负什么责任!!!
我没挪用公款,但借给别人,需负什么责任!!! 管律师,您好!我是乡镇单位一收费员,每个月都是要结算缴款给上级财务中心。近两三年来,会计从我这先后借走20多万,有借条,现在领导发现这个问题,要求我和会计写下保证书还清欠款,请问我需要写保证书吗?如果写保证书是不是代表我承认挪用了公款,我并没有从中拿一分钱公费私用,如果欠款还不上,我需要负那些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gbyhn……(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4-10-06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