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公司犯罪

我没挪用公款,但借给别人,需负什么责任!!!

我没挪用公款,但借给别人,需负什么责任!!! 管律师,您好!我是乡镇单位一收费员,每个月都是要结算缴款给上级财务中心。近两三年来,会计从我这先后借走20多万,有借条,现在领导发现这个问题,要求我和会计写下保证书还清欠款,请问我需要写保证书吗?如果写保证书是不是代表我承认挪用了公款,我并没有从中拿一分钱公费私用,如果欠款还不上,我需要负那些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gbyhn……(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4-10-06 12: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