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关于公安处理案件的咨询
关于公安处理案件的咨询 我经营一家网吧,前段时间有人喝多酒在店里闹事,将店内两台显示器砸坏和店门玻璃砸碎。事发2分钟后,闹事的人就被巡逻警车抓获,并到店里做了现场拍照,和损失情况粗略统计。第2天,派出所来人把损坏显示器带回所里评估价格,并强那几个人就拘留了。这期间我也没有去派出所打听案件处理进度。到第12天的时候,派出所通知我过去,到派出所后,办案民警让我看过一份我本不同意的评估书(连实际损失的1/3都不到),让我签字,(说并不是按照这个赔偿的,还要调解,协商)我听后便签了字。随后说,你先回去吧。事情发生的第15天下午,派出所又打电话叫我过去拿赔偿款,我就到了派出所。当到派出所后,办案民警拿出评估书上价格的现金给我,并说,你点点看钱对不对,我当即拒绝接收这钱,并提出疑问,当时不是说要调解协商处理吗?为什么连对方人都没见到,就让我不明不白的拿这个赔偿不了我损失的钱?办案民警翻口否认之前诱导我签字时的话,并说他们没有责任来替我索要赔偿。我就觉得不明白,对这个办案程序质疑,是否办案民警没有按程序办案?
另外现在我准备通过法院起诉解决这件事,我应该怎么来操作?
还有,如果不通过法院起诉,是否还有其他解决方案,具体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青开阿峰(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09-03-27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