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撞伤孕妇的赔偿问题
撞伤孕妇的赔偿问题 前不久开车撞伤一名孕妇(事发时怀孕两月零5天)。交警认定我的全责。孕妇腹中的胎儿经检查后诊断为死胎,做了引产手术,并未导致不孕等重大影响,事故中人也只是摔倒时破了点皮。我的车买了交强险和100万的三者险(带不计免赔)。现对方要求赔偿胎儿死亡十万,和伤者及家属的精神抚慰金五万。而保险公司以胎儿的死亡不属于保险范围为由拒绝赔付胎儿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想咨询以下问题:
1、对方要求的胎儿死亡赔偿,这一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2、若我拒绝赔偿胎儿或协商不成,对方起诉,赔偿胎儿这一说法能否得到法院方面的支持?
3、如果我应该对死亡的胎儿做出赔偿,赔偿的金额有没有标准?大概是多少?
4、以我购买的保险来看,保险公司对胎儿死亡和精神抚慰金这两方面是否真的不予赔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彭明杰(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4-10-03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