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对方故意挑衅并先动手打我们,我们被迫还手导致一人受伤警察该怎么处理?
因对方故意挑衅并先动手打我们,我们被迫还手导致一人受伤警察该怎么处理? 本人当事人当天在某酒吧喝酒准备返回时在下电梯时遇到电梯快满了,里面的人当时就大声嚷着出去满了,超载了,我们就没再进去,准备等候电梯这时我们的人只说了一句(唯一一句)不要那么大声啊!
本以为这事过去了,我们接着乘电梯下去一楼,结果那些人全部在一楼等着,一下去没等我们说话就开始拉着我们打,我们有个朋友年纪未满16周岁被他们打三人围着打,而且这个朋友没还过手(绝没还手),我们其他的人也是被他们围着打,还被他们拿起灭火器打我们的人,混乱之中我们有朋友头,脖子,腰,手指被砸导致手指甲断裂出血,我们的女同事过来劝架也被他们拉住头发拉倒了,这时我们2个朋友一起想把他们推开,但是男的不放手,我们怕他伤害到女同事所以就在拉扯中把这个男的弄伤了,头部出血(后去医院看有两个口子,缝了10针左右),慢慢的大家被场所的工作人员给劝住了,他们叫来了好多人,我们报警,最后被警察带走了我们6人男的(其中一人未满16岁),他们共5人男的(打架时他们应该不止5个男的,另一个去医院后才来的)
到了派出所警察把我们所有人关了一晚,第二天才开始询问,我们的人受伤了也没安排去包扎和看伤,也没问谁对谁错,不管谁先动手,不调出监控来看(酒吧有监控的),最后就说协调,叫我们赔钱,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8000元。我们提出说我们一出来就被打,是人都要还手啊,怎么就变成斗殴了?他们伤了我们也伤了,而且他是欺负女人才被我们弄伤的,算得上自卫吗?
警察有点偏心,难道就因为我们是上班的,他们是专门打架的?
被警察吓得我们不敢不听,都不答应和解就要送去拘留,我们怕所以就想尽办法借钱给了,
但是心里总觉得警察这样办案有点欺负老实人,他们故意打我们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湖南散人(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0-03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