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阁楼有产权吗?这种情况可以要回阁楼款吗?
阁楼有产权吗?这种情况可以要回阁楼款吗? 我09年9月买的期房,当时交7万元,均价1980元(当时,我们这里的现房也就是这个价,期房比这还要低一些。因为这个位置好些,所以贵点),说是2010年10月1日交房。
到2010年4月开始按号选房时,按均价六楼1640元/平方,但要六楼的必需要阁楼每平方另加400元,这样六楼就变成2040元/平方,1至5楼的价格不变。这样我选的六楼111平方米,选房单上这样写的:面积:111平方米,单价:2040元/平方(含阁楼)。5月初一次性交全款主房款优惠2%,储藏室不优惠时,我交了全款,交款单上这样写的:面积:111平方米,单价:2040元/平方(含阁楼)总价:
优惠后总价:
到2010年10月上旬,房产商又通知我去签《预售房协议》,但协议上内容又变了:
(1)交房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了,我问怎么回事,房产商解释说:以协议为准,以前口头说的不算。
(2)房子面积变了,变为113.5平方了,套内98平方,公摊14.5平方。让再补交5072元房款。问没有什么公共设施只楼道,1单元12家摊,为什么公摊这么多时,房产商解释为:以房产局数据为准。
(3)阁楼是我们按六楼销售面积113.5平方乘400元/平方买的,但实际面积也就有50平方左右,阁楼只是水泥墙,什么配置也没有。
(4)最主要的是:协议上房子单价为:六楼单价:2000元/平方。我问:我买的六楼是1640元/平方,带阁楼共2040元/平方,现在协议上怎么只六楼就2000(2040优惠2%以后)了。房产商解释为:阁楼还是你的,这样写阁楼就不用交税了。我说:不对啊?我交的税是总房价的4.5%,现在合同上的总价款没变啊,现在,我不但交了阁楼的房款、税也一分不少啊,但我没有了阁楼的产权!!!他们当时无语了,说给领导反映反映再说。
我想咨询:
1、房款在1—6楼按1980元均价以后,阁楼能不能再强加给6楼销售收款?这样销售后,均价是不是比原来售期房时所说的1980元提高许多了,是不是非法所得?(在我们这里阁楼都是赠给六楼的没有产权,而且在卖期房时也没有说阁楼收钱,只说有独立卫生间)
2、即然阁楼是销售的是不是应该有产权?
3、即然阁楼是销售的是不是应和其它楼层一样配置?还是这样只是水泥墙面?
4、由于房产商一直承诺2010年10月1日交房否则推迟一天给一天的违约金,所以我5月份付了全款,现在说以前销售宣传说的不算,是不是应赔偿违约金?
5、公摊面积是不是占这么大比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u1977(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0-12-08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