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 你好,我有个哥哥在深圳宝安区的一个村开电影院,电影院是村里所属,我哥哥(外地)和深圳本地一个人一起承包了这个电影院,由我哥哥在经营,利润两人各占一半。电影院平时都是播放正规电影,票价也只有几元钱。由几次周末艳舞表演团要租电影院进行艳舞表演,后来我哥哥同意,周六:20:00-21:00出租电影院进行艳舞表演,电影院的保安(我哥哥请的)负责进行售票,利润与艳舞表演团均分。2009年12月份,我哥哥在江西出差办事,周六晚上电影院表演艳舞时,当地派出所对电影院进行了查处,艳舞表演团3人(其中1名负责人)及电影院一名保安被带走,电影院也进行了封闭,深圳晚报当天进行了报道。艳舞团的3人罚了点钱一周就出来了,电影院的保安被拘留了半年才放出来。由于我哥哥的名字和身份证被派出所记录在案,我哥哥于2010年10月15日去当地派出所自首。到11月20日左右派出所快递拘留通知书到我家确认,组织淫秽表演案进行刑事拘留。现在我哥哥还在当地的看守所。请问以下问题:
1、和我哥哥一起承包的人到底有没有责任,此事是否全部由我哥哥承担?
2、出事时我哥哥不在现场(在江西)是否属于淫秽表演组织者?艳舞表演团是否为组织者(他们3人,其中1人负责)?我哥哥只是提供场所,是否为协助者?此案中我哥哥的案情大吗?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如果判刑会多久?
3、我哥哥于2010年10月15日自首,到2010年11月下旬才下拘留通知书,派出所是否合法?由于一直以来我家人都不能看望或联系我哥哥,此时是否聘请律师进入看望了解情况?费用一般多少?
4、在看守所我哥哥还要拘留多久?办案程序是怎么样的?此时是否需要开始聘请律师,一直到案件宣判?一共费用大概多少?
请帮忙,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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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ol-w……(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2-08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