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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户口农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户口农转 龚俊,女,35岁,未婚,户籍在湖北省浠水县团陂镇万福庙村,系非农业户口。龚俊在家乡无一个亲人,于2001年开始患有精神病,后来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一直是在母亲王少平处租房居住照料她日常全部生活。2013年经青山区法院法医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护人王少平(母亲); 2014年5月经浠水县残联鉴定:2级精神残疾。其家人户口全在武汉市,象龚俊这种情况可以将户口能转到母亲名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龚志光(湖北)
提问时间:2014-10-01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