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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家小孩子今年4岁了,与10年8月(100天)在焦作市五官医院做的单眼先天性白内障手术,与今年5月装了人工晶体,术后2个月并发症出现,医院一句话他们做不了了,一个小手术让他们弄成这样,之间所有的可能出现的后果都没告知我们,加上当地的医疗水平有限,一旦出现并发症所引起的后果他们并处理不了,我们也不知道。现在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对于医院,他们有责任吗?对我们该有个什么交代。希望专家帮我分析下,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hw869……(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4-09-30 22: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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