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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政府补偿被一人私自取走,这样的程序合理么
三人合伙,政府补偿被一人私自取走,这样的程序合理么 张律师您好,首先很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来帮助我分析我所遇到的问题,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于2012年与扣河子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承包合同书,合同对承包期限,承包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做了明确的规定,虽是合伙,但是承包的法人代表是我,在大棚经营期间,一些政府承诺给的补助及经营期间遇到风灾政府答应给的补偿被与跟我一起的合伙人自己私自拿走,我一分钱也没有看到,也没有经过我的签字和同意,我想问一下,这是否是合理的呢,现在我不知道这钱应该跟谁要该怎么要,而且,还有一点就是,现在扣河子政府未经过我的同意,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私自将我的大棚和我投资建立起来的一些设备转包给他人。请辛苦一下张律师能够帮我分析一下,帮我指出一条门路,再次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兰兰兰LLL(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4-09-30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