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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超生后社会抚养费是按双方户口所在地各自罚款吗?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超生后社会抚养费是按双方户口所在地各自罚款吗? 男方户口在河源,女方户口在珠海。2012年超生1胎,当时男方户口不在珠海,珠海计生罚款计算却按珠海标准一起罚款(一方为8.5万,双方就17万),这样合法吗?
不是按户口所在地罚吗?即珠海只能发女方一方,男方的应由河源那边罚,对吗?
另当时计生无告之可分开罚款,以为都罚那么多,所以珠海计生办让签罚款征收决定书时,我有签字。现在能否要求珠海计生更改决定书金额,只罚女方,即8.5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ngyu……(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4-09-30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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