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子女姓名

离婚后子女姓名 我2008年9月协议离婚,每年给女儿给抚养费1200元,有时候一年给,有时候给抚养费2年一块给清。平时给小孩的零花·  买衣裳。前妻经常阻止女儿和我联系。现在前妻擅自把女儿姓名2013年改了,我现在怎么可以维护我的权益,我可以把女儿的姓名改过来吗?现在可以要回抚养权吗?女儿15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孙宝先生(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9-28 10:3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