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上海松江:公司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但公司到月底缴存上个月的公积金,公司是每月1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按公积金管理规定要在发薪后五日内缴存公积金,但公司拖到每个月的20号、23号、26号缴存上个月的。
劳动合同上清楚写明按上海市规定交新三险和公积金,但公司并未按合同要求执行!
请问这是否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介入并解除劳动关系?
因为这里的人事主管满嘴谎话,欺上媚下。导致我工作难以进行!我希望以此为条件,被动解除劳动关系,进而获得补偿金。
请问这是否可以得到仲裁支持?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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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gula……(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4-09-27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