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想辞退我们
公司想辞退我们 我们公司是从事销售的公司,今年经济大环境不好,销售状况整体下降,但我的销售在我所在的区域市场占有率一直很高,只不过最近几个月没有业绩,但最近有业绩的总量不一定比我高。上月底公司对3个月无业绩的业务员发出了一封书面警告,让员工签字,并承诺如不能改进愿意接受公司的进一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我在书面警告是写了拒绝并阐述了我的理由。现在公司通知另一个同事去签辞职报告,同事不愿意签,公司短信通知把他调往另一个城市从事相同的工作,同事无奈之下只能签字走人。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一: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让员工签辞职报告是不是代表员工自己辞职?
二:关于工作地点的调动。当初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作地点为华东六省一市,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话必须服从公司的调动。但我们是在本市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也一直在本市。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合法吗?公司以调整区域为由逼员工走是否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如以不能胜任为由,如何界定是否不能胜任?
四:如果公司让我签相同的东西,我该如何做?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ijunw……(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9-27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