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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离婚18年,一直未过户,后来男方有债务问题,法院按债务人要求查封女方未过户房屋合理么?民政

男方和女方离婚18年,一直未过户,后来男方有债务问题,法院按债务人要求查封女方未过户房屋合理么?民政 请问女方和男方18年前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并且协议房屋归女方及孩子,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过户,后因房屋属危房需要改造,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男方就去规划局办理了相关改造手续,女方一手出资改造了房屋,后男方在外有债务,对方起诉法院查封了女方修建的房子,其理由是因为房屋产权证是男方名字!女方起诉法院执行异议申请,说明该房屋是离婚分给女方和孩子的,请求法院撤销查封,法院以房屋产权为男方而驳回诉讼请求!请问有什么办法?由于是旧房改造,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期间也无法办理过户,请问这种情况下要用什么方法使这个房屋正常合理的属于女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ulin……(贵州)
提问时间:2014-09-26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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