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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问题 今年,3月与房东签订半年合同,8月续租一年,合同上写的“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退房、活各种原因,押金和季付房租款一概不退”。
     因为工作原因调离济南,我提出1个月左右退房,房东的意思按照合同:押金1300元,加剩余房租2000元都不退了。我与房东商量,他态度也挺坚决。
     我是想以押金作为违约金,要回剩余(或一部分)房租。主要是感觉,违约金定的过高,总得有个上限。
     先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ei_qi……(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4-09-2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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